为了做好纳雍县总溪河游客接待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游客的安全,根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本着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拟遴选纳雍县总溪河游客接待中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本次遴选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遴选纳雍县总溪河镇游客接待中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二、项目概况
(一)接待中心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二)需求概述
1、对纳雍县总溪河游客接待中心的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服务;
2、服务机构在服务期内,按照应急管理部及消防救援队的规定,按DB52/T1152-2016标准对纳雍县总溪河游客接待中心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年检,并对所有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纳雍县总溪河游客接待中心所有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达到消防验收要求并完成消防安全验收。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机构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服务机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服务项目的经营范围;
(三)供应商在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满足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中关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要求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五)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资料;
(七)提供本项目服务承诺书;
(八)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方案。
(九)本地化服务,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承诺中标后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两名)人证合一,并参加签订合同的约谈。
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五、公示日期
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6日(早上8:30-下午17:30)
六、报名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公示期间请到纳雍县总溪河游客接待中心办公室(贵州雍安传媒有限公司)提交资料审查(或邮箱投递报名资料,邮箱:306517124@qq.com)
七、公开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待公示期结束后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贵州雍安传媒有限公司
(三)联系人:汪数 电话:15772727572
贵州雍安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