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沅陵县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五强溪鑫沅大酒店实施挂牌督办。
此前,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沅陵县五强溪鑫沅大酒店存在四方面问题,分别为:三楼8号房间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封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年版)第4.2.1条之规定;已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和控制柜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下一步,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确保隐患单位能够尽早消除隐患,顺利摘牌销案,为“平安沅陵”提供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周玉龙)
编辑:冀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