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4.男身高160厘米以上,女身高158厘米以上;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消防队员
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17.5≤体质指数(BMI)<30(体质指数(BMI)等于:体重(千克)/身高(米)²)。
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体育特长生和持有无人机操作证书、汽车维修专业证书、绳索、水域救援、船艇驾驶以及医疗救护等专业证书,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其中,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须持有B2或A1、A2有效驾驶证,年龄为22-38周岁。驾驶技术过硬、安全驾驶10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 消防文员。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7≤体质指数(BMI)<2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 word、excel 等办公软件。其中:
文秘岗位:需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中文类或文秘类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岗位经历,能够熟悉各类公文撰写和常用办公软件,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良好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会计岗位:需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且持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证书,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熟悉财务制度,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审计岗位:需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持有初级以上审计(会计)职称证书,从事审计工作1年以上,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会计准则》及相关审计、造价咨询和财务法律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基本审计业务。
宣传岗位:需新闻学类、影视广告类或平面设计类等相关专业毕业,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组织策划能力,从事宣传工作1年以上,擅长视频编辑、photoshop、ps、pr、c4d等软件。
监督协理岗位:需中文类专业毕业,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岗位经历,能够熟悉各类公文撰写和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消委办辅助人员岗位:需中文类专业毕业,从事文字相关工作2年以上,熟悉各类办公软件,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全媒体中心技术人员岗位:
①从事影视编导工作。具备影视编导、新媒体策划等相关专业,熟悉影片制作流程,对影片叙事结构、画面色彩构图、音乐节奏等有独到的把握,有一定执导经验。
②从事影视前期拍摄工作。需具备摄影、摄像等相关专业,具备摄影及视频拍摄基础,熟悉主流设备器材操作及日常维护;有较强的布景及灯光能力,能够灵活领会导演、编导意图进行创作拍摄。
③从事影视后期包装工作。需具备动画、影视后期、视频剪辑、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有影视后期合成剪辑制作经验,能独立完成图片美化,视频片头、片尾、调色及特效的设计与制作。
④从事播音主持工作。需具备播音主持类专业,形象较好,具备较强的讲述能力、现场把控力和新闻敏感性;具备一定的文案撰写、外景主持、直播互动能力。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优先录用或适当放宽:
(1)有2年以上消防工作经历并能提供相应工作证明的;
(2)取得国家高级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工种技能证书的;
(3)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综合能力特别优秀的;
(4)所学专业与消防有关联。
(三)不予录用情形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 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有手术史;
10. 有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
11. 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等;
12. 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13. 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等;
14. 有遗尿症、梦游症等症状;
15. 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裸眼视力低于4.5,矫正视力低于4.8;
16. 有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
17. 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8. 有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等;
19. 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20.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消防文员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