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内消防维保
咨询:
您好:和您咨询一下关于质保期内消防维保的事情《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2021年8月17日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保修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由施工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的,不适用本规定。这条是否可以理解为,在质保期内由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的,不需要另外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保合同谢谢!
回复:
1.质保期内由原施工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的,可不单独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也不用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但需保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2.在质保期内单独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的单位应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的从业条件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生效,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执行。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3-09-18 18:08:09
工程质保期是否需要维保工作
咨询:
新项目消防验收后,施工单位在质保期内,还用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DB11T 3035—2023》要求执行维保工作吗?《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有类似要求吗?
回复:
1.质保期内由原施工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的,可不单独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也不用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但需保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2.在质保期内单独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的单位应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的从业条件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生效,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执行。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3-09-18 18:07:46
官方回复质保期内由施工单位维保的,不需要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即可以不执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要求;但对是否按照维护保养的技术规范执行并没有明确要求,只说要“保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目前实际情况也基本上都是现场的消防设施出现问题,施工单位才到现场进行维修,至于维保工作需要进行的巡查、测试、保养等,施工单位一般不会去做,直到保修期结束。
其实,要“保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不按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还真是挺难实现。而且,国内一些省市出台的地方标准中,对由施工单位进行维保工作的也有明确的要求,如:《江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DB36/T1086-2018)4.2/保修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由施工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的,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等要求开展维护保养活动。施工单位不能按照本规范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活动的,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另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维护保养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因此,质保期内的项目,施工单位还是应该按照消防相关的规范标准提供维护保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