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鉴于人事调整,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东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求,强化基层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乡镇(街道)“一委一站一队”(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创建,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
认真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指导、督促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各系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定期分析、评估、通报消防安全形势,定期调度、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指导、督促各职能站所落实监管责任,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涉及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0条措施”,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按时保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并将基层消防力量纳入基层智治系统统筹建设,在未来乡村、未来社区等场景中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二)加强要素保障。完善基层消防组织和力量的保障措施,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建立夜查夜巡、消防整治、灭火救援等奖励或补助机制,落实基层消防工作人员待遇保障;落实消安委出台的相关履职尽责结果应用和尽职免责等文件规定,切实提高基层消防工作人员政治待遇,对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优评先、晋升晋级。
解读单位:瑞安市东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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