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杨文爽 实习生 樊超月
《云南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2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12月20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以“共筑防火屏障 守护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国材介绍,今年上半年,云南省遭遇1961年有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气象干旱,全省14个州市97个县(市)区一度达到5级极高火险,处于近60年来最严峻形势,森林草原防灭火压力空前、任务艰巨。截至6月15日防火期结束,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33起,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损毁,取得火灾起数自1951年有记录以来同期第二少的成绩。
12月1日起,云南已全面进入新一轮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全面应对好本轮防期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严峻形势,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各项措施落实。聚焦国家公园创建区、18.4万公里林区输电线路、4060公里边境线、366个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严守中老铁路、中缅输油管道、渝昆铁路和城市面山等重点部位。强化业务培训,突出技能提升。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景区游客和林区群众护林防火意识。督促1100余支3.5万名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24.45万名护林员提前到岗就位,强化队伍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和物资装备配备。下一步,将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加快推动《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
根据省级联合会商研判:今冬(2023年12月—2024年2月),滇西北东部、滇中北部、滇东北西南部、滇东等地森林火险等级4—5级,滇中南部、滇西东部等地森林火险等级3—4级,其余地区2—3级;明春(2024年3月—5月),滇中、滇东、滇东南森林火险等级4—5级,滇西北、滇西、滇东北西南部4级,其余地区为2—3级。
※热点问答
今年在全国率先尝试“无人机+森林草原防火”模式
问:在巩固基层防火基础,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工作方面,省林草局采取了哪些积极有效的措施?
答:各级林草部门已建立专业半专业队伍1100支3.5万余人,在防期实现了队伍靠前驻防;涉林村均配置了2—3名初发火处置人员,122个高危火险县100%建立了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和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全省已建成的5800套森林草原火灾视频监控系统、816座瞭望塔台和2377套热成像视频监控作用,实现重点林区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测。
今年率先在全国尝试“无人机+森林草原防火”模式,投入航空护林经费5000多万元,租用98架无人机,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大大提升热点核查和初发火处置的效率。
问:今冬明春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森林消防队伍将如何应对?
答:云南森林消防总队将在元旦、春节等敏感重要时段开展防火专项行动。防火期内,计划派出325名指战员靠前驻防省内6个州市8处重点区域,目前总队172人已进驻普洱澜沧、迪庆经开区、迪庆维西、保山善洲林场4处区域。
坚持实战化训练导向,计划明年1月上旬,以应对大火巨灾为背景,异地同步组织2000余名指战员开展第一季度“三项训演”活动。总队已于12月1日全面转入三级战备,总队4套前指、各支队2套前指在岗备勤,总队及广西、贵州机动队伍共2000余名指战员按照“全时待战、随时能战”的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森林草原灭火准备。
问: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要依法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涉嫌森林草原放火罪、失火罪,符合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的,按照放火案、失火案进行侦办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例如: 2021年4月,丽江市玉龙县石头乡某村村民李某某,因生活琐事心生不满,在国有林区故意纵火,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2023年5月,某工厂退休职工钱某在安宁市青龙街道附近林区内吸烟后随意丢弃烟头,引发森林火灾。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钱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