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牵头,联合教育、民政、住建、文广新旅、卫健等部门制定的《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 根据方案,整治对象包括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整治重点为消防安全管理、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疏散、场所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电气消防安全、用火用气安全、初期火灾处置八个方面。 方案明确,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九小”场所切实开展自查自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人员等上门入户宣传发动、督促自查自改;“九小”场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各县(区)消安委要每月分行业领域组织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卫健、应急、市场监管会同消防和公安部门,按5%的比例对基层已排查的“九小”场所进行联合抽查检查。市消安委将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开展明察暗访。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要坚持“属地主责、划分网格、分片包干”相结合,将每个乡镇、街道划分若干片区网格,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分局等基层力量,逐个排查,排查情况要即时录入“全省‘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平台”;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建立隐患台账清单,依法依规处理,实行闭环管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综合治理行动,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制作传播一批火灾警示录,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火灾隐患突出的“九小”场所。(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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