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游势头活跃,加之秋季高温少雨天气,项目建设加速期、道路运输繁忙期、旅游出行高峰期、火灾风险上升期“四期叠加”,安全防范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各单位应组织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放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切实加强防火巡查,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2、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应提前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3.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旅游景区等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4.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各经营业主和市民群众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违规住人情况的要主动搬离,并做好防火巡查,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5.电动车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或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应在室外指定位置停放和充电,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6.节日外出走亲访友,做好“三清三关”,检查并关闭家中插座、电器及燃气等各类开关;提前清理厨房、阳台、楼道可燃物,离家外出要关闭好门窗,防止外来火源致灾;居家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厨房用火不要离人,教育孩子不能玩火。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自驾车旅游出行前,要提前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对油路、蓄电池接线柱及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短路。车辆停放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在仪表盘上放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灭蚊剂等受热膨胀后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
8.外出旅游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做好自身防护、规避安全风险,不进入未开发景区和区域,禁止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区,严禁在景区动用明火和吸烟。
9.如遇火情,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