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22日发布关于禁止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通告,要求所有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机动车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通告指出,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和其他救援车辆通行的道路,是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生命通道”。为保障“生命通道”畅通,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消防部门将对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开展治理。根据通告,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单位,应依法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巡查检查,及时劝阻制止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机动车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机动车驾驶人停车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经通知驶离后拒不改正的,消防救援机构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拖占用消防车通道的机动车。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丰台清拖劝离500余辆“占道”车
本报讯(记者 张宇)连日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多措并举,积极联合交管、公安等部门及属地街道,深入推进消防车通道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清拖劝离车辆500余辆,针对12家物业单位、7家社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20余万元。
在花乡街道,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丰台区交通支队丰北大队对居民小区及市政道路上私家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情况进行整治,共清理违规停放的私家车18辆、摩托车7辆和老年代步车9辆。在大红门街道,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多部门开展联合夜查执法,当晚共清理狭窄道路占道停车39辆,指导小区物业消防车通道划线15处。
目前,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已提请区政府将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纳入踏勘调研检查重点,并联合区交通支队依托前期“交消联动机制”,集中组织开展车辆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
下一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稳步推进消防车道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确保辖区消防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