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5月30日电(吴阿丽)近日,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某饭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饭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依法对该饭店进行查封,并依照法律规定,详细告知了负责人做出临时查封的理由及依据,要求场所负责人要严肃对待消防安全问题,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未整改完毕不得投入使用,整改完毕后需经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若擅自拆封或投入使用,将依法给予处罚。5月25日,该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辖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该饭店负责人置法律于不顾,擅自撕毁封条进行营业。
通过询问,吴某某对其擅自拆封封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吴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完)
编辑:乌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