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因存在消防隐患且未履行消防救援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强制执行在酒店大门处张贴封条后,竟擅自拆封场所并使用。近日,这家位于瑞安塘下的酒店管理人员朱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日前,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一酒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而且该店还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立案查处,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产停业。然而在执法人员对该酒店处罚决定履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酒店未履行消防救援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且经催告后仍未履行。随即消防救援部门对该酒店进行强制执行,并将封条张贴于该酒店入口处。
数日之后,消防执法人员对该酒店再次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已擅自将封条拆除,并重新投入使用营业。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证为朱某某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的场所,同时,朱某某属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朱某某行政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擅自拆封消防封条 酒店员工被行拘14日
王勤剑 吴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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