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及沿街商铺火灾事故教训,以更加深入、更加严密的举措,彻底扫清沿街商铺用电、用气、违规住人、违规储物等突出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制定依据(或制定过程):嵊山镇于2021年4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印发《嵊山镇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三、主要内容:
《嵊山镇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及沿街商铺火灾事故教训,以更加深入、更加严密的举措,彻底扫清沿街商铺用电、用气、违规住人、违规储物等突出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部分治理重点。(一)重点治理生产和经营场所(沿街商铺)内违规住人现象。(二)排查整治居住场所与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分隔情况;居住场所违规设置防盗窗、外墙广告等影响逃生障碍物的现象;沿街商铺与店招连通储存货物现象;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行为;楼梯间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现象;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燃气和电气设备规范使用情况;群众、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情况等。
第三部分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1日前);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1年5月至9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0月);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嵊山镇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的组织领导。
(二)全面摸清底数。切实摸清底数、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网格平安综合信息系统。
(三)合力督改隐患。对排查发现不符合安全住宿条件的住人场所经劝阻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的,要统一报嵊山镇综合安全管理中心,电力和供水部门按规定程序配合执行断水停电措施。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逐级压实责任。凡在各级督察检查中发现工作不落实、排查有遗漏、措施不到位、整改走过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火灾造成人员死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约谈单位负责人。
(五)加强宣传提升意识。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积极营造合用场所(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氛围
(六)有效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对合用场所(沿街商铺)的告知提醒和动态管控,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逐步巩固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适用范围:适用于嵊山镇行政区域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山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吴湖艇
联系电话:13615805922,619228